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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能耗双控到碳排双控,对于企业来说,变了什么?

作者:炎黄官网时间:2025-07-29 08:55:3637次浏览

信息摘要:

在“双碳”战略背景下,“能耗双控”(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)与“碳排放双控”(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)是我国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核心政策。二者既一脉相承又有所区别,体现从控制能源消费向直接约束碳排放的转型趋势。本文从多方面分析二者关系,探讨政策整合方向。01政策演变历程1. 起源与早期发展:21世纪初为缓解经济...



在“双碳”战略背景下,“能耗双控”(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)与“碳排放双控”(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)是我国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核心政策。

二者既一脉相承又有所区别,体现从控制能源消费向直接约束碳排放的转型趋势。

本文从多方面分析二者关系,探讨政策整合方向。

01


政策演变历程

1. 起源与早期发展:21世纪初

为缓解经济快速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,我国开始推行能耗强度控制。“十一五”规划(2006-2010年)首次将单位GDP能耗下降作为约束性指标,奠定能耗双控基础,聚焦能源效率提升和能源安全。“十二五”时期(2011-2015年)引入单位GDP碳排放强度指标,纳入五年规划并考核省级政府,标志着碳减排关注度上升,但未形成碳排放总量控制。

2. 能耗双控体系确立:“十三五”时期(2016-2020年)

正式建立能耗双控制度,全国能耗强度下降率和总量上限分解至各地区。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能耗双控行动,五年间能耗强度累计下降超20%,总能耗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。但指标刚性、缺乏弹性等问题显现,部分地区发展受限。2019年,中央指示对经济发展较快但能耗强度达标的地区,适当放宽总量控制。

3. 双碳目标下的转型:“十四五”时期(2021-2025年)

2020年我国提出2030年前碳达峰、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,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完善能耗双控。2021年,部分地区因能耗指标压力采取限电限产,影响经济社会秩序。同年12月,中央提出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,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总量控制,确立政策转型方向。

  • 2021年底,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强化能耗和碳排放强度双控。

  • 2022年,国家发改委优化能耗双控,引入预算管理和弹性管控。

  • 2023年7月,中央深改委通过推动能耗双控转向碳双控的意见。

  • 2024年1月,内蒙古发布全国首个省级转型方案,计划“十五五”全面实施碳双控,2024-2025年试行碳总量考核。2024年8月,国务院发布《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》,提出“三步走”:2025年完善统计核算,“十五五”以碳强度为主、总量为辅,2030年后以碳总量为主,取代能耗强度约束。

02


两者计算方式拆解

1. 能耗双控的计算方法

  • 能耗总量:指年度能源消费总量,单位为“亿吨标准煤”,通过统计各类能源消耗(包括化石能源、可再生能源等)折算得出。

  • 能源消费强度:单位GDP能源消费量(吨标准煤/万元GDP),计算公式为:


通常以“吨标准煤/万元”表示,反映能源利用效率。国家设定全国及各地区年度下降率目标(如“十四五”全国下降13.5%),通过统计能源消费(如煤炭、电力、天然气等折算标准煤)与地区生产总值核算。


国家分解总量控制目标至各省市,地方再细化至行业和企业。例如,“十三五”全国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。


由国家统计局和地方能源管理部门负责,基于企业能源消耗报表、电力数据等,结合标准煤折算系数(如1度电≈0.1229千克标准煤)。核算需考虑热值差异和统计口径统一。


2. 碳排放双控的计算方法

碳排放强度:指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,计算公式为:

以“吨CO₂/万元”表示,反映经济活动的碳效率。目标为逐年下降(如“十四五”全国下降18%)。


排放数据基于能源活动(燃煤、燃油等)及非能源活动(如工业过程排放)核算。


碳排放总量:指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总量,单位为“亿吨CO₂当量”,涵盖二氧化碳、甲烷等气体。核算基于IPCC指南,结合能源消费量、排放因子(例如,燃煤每吨约2.6-2.8吨CO₂)和工艺排放数据(如水泥生产每吨熟料约0.5吨CO₂)。


数据来源与核算:由生态环境部和地方碳管理部门负责,依托能源统计、工业生产数据及碳监测系统。碳交易市场提供企业排放数据支持。未来将完善全国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,确保数据准确性。


3. 计算方法的区别与联系

区别:能耗双控聚焦能源消耗总量和效率,不区分能源类型;碳排放双控直接针对温室气体排放,覆盖能源和非能源活动,强调能源结构优化(如鼓励可再生能源)。碳排放核算需考虑排放因子和非CO₂气体,技术复杂性更高。


联系:化石能源是碳排放主要来源,降低能耗强度通常减少碳排放强度。碳强度指标综合了能耗强度和能源结构效应,碳排双控继承了能耗双控的节能基础,但更聚焦减排效果。

03


控制机制与指标联动

目标范围:能耗双控涵盖所有能源消费(包括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);碳排放双控覆盖能源和非能源活动(如工业过程排放、甲烷等),范围更广,直接聚焦排放。


控制方式:能耗双控通过行政手段分解强度和总量指标,强制执行,2012-2019年以2.8%能源消费增速支撑7%GDP增速,但“一刀切”问题导致部分地区突击限电。碳排放双控结合行政与市场机制,通过碳交易、碳税等引导减排,灵活性更强,促进碳计量和碳金融发展。


指标联动:能耗强度与碳强度目标一致,降低化石能源消费可同时实现两者下降。但能耗双控不区分能源类型,限制清洁能源发展;碳双控鼓励可再生能源。


2021年起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计入总量考核。过渡期(2021-2025年)并行能耗和碳强度目标(分别下降13.5%、18%),到“十五五”以碳强度为主,逐步取代能耗强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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